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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如果在兩年之前,知道事情有今天的變化,會走到今天這地步,我是不是還會有一樣的決定


今年八月,我失去了一個以為可以當朋友的人,或者在那之前,我其實早明白:這個人不會是我的朋友了。


她不懂得尊重別人帶來的困擾,在把我惹毛之後跟別人說她只是父親過世,所以心情不好

她不明白自己做的事情,在工作上替別人帶來多少麻煩,然後說她只是因為嫉妒我交了太多朋友

幾乎,我也在這個過程中,見識到一個人的自我感覺良好,可以做到什麼程度。

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友誼(誰可以告訴我,原來這也要積極爭取來著?),她可以造謠我討厭對方,而她是那個好心善良的人兒。拜託,都三十歲了還需要這麼經營啊!

我好累,在過去三個多月來,看著這個人演的每一齣戲,偶爾還得配合演出,我甚至連拒絕一頓飯邀約的權利都沒有,然後在我不得不配合演出禮尚往來時,得到一個月後就會有空晚餐的答覆。(當然,這頓飯沒有吃成,我不覺得一頓飯得需這般繁複)

所以的事情都很簡單,就是教授打算兩個人一起合作的論文,明明就說好九月一起努力的,然後,原來只是我的一頭熱,對方根本沒有打算要一起努力,安排了一整個月的活動和出國,刻意不跟我說,因為我怕你會生氣,所以,該檢討的是我的脾氣,而不是對方從頭到尾的刻意隱瞞,我不該對這樣的人生氣,因為每個人都有交朋友的權利

她從來沒有解釋不能像說好的那樣,在九月開始做論文,而是一直說明我是如何討厭她的新朋友,她誤會了,不是每個人的人生目標都是交朋友,更何況,該有選擇的吧….
但我在乎的從來就只是:幹嘛不說實話?! 扯什麼有的沒的

終於,從某人的Mail裡知道了絕交。每天上班還得看到這個人,是最痛苦的一件事,自以為是的程度在各種大小事上發展,一個人的東西可以佔用幾個座位,在安靜的辦公室裡剪指甲或大笑,如入無人之境啊….

然後一句話也不能說,我不想再承受那種幹嘛針對他的指責。

終於,上星期和老師的meeting,我看到了那個我不再插手的論文的樣子,就像自己生的小孩送給別人養一樣,然後,我看到了小孩的樣子,那些八月之前提過的想法,一點也沒有出現,我想,我是清楚明白的知道,原來自己講過的,像屁一樣,不曾存在。心痛到死,不過如此,曾經相信過的一個人,不過是自己在騙自己。

不能坦誠,怎麼可能共事? 更不可能會是朋友。連用演的,都覺得不必,應該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。


我希望,這是我最後一次,為這件事情,輾轉難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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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beccapi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